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2006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2名,实到12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和〈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的事项为关联交易,因此,3名关联方董事在表决时已按规定进行了回避,参加表决的8名董事全票通过。
    房屋租赁费用140万元不变,综合服务费用从566万元降低为50万元,原每年合计支付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的706万元费用减为190万元。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