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7日在深圳华润大厦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0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4人(董事傅春意先生、应伟先生未能出席会议;董事向明先生、王成平先生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刘宏涛先生、税国民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胡玉明先生未能亲自出现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肖军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刘宏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技术改造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在第一期投资改造顺利完成并实现合理回报的基础上,实施第二期技术改造,对现有生产厂房及公用设施进行扩建改造,继续增加6条纺丝生产线及11台加弹机,生产国内外市场需求量较大且技术含量较高的锦纶6全消光全牵伸丝、锦纶66全牵伸丝及高品质弹力丝,提高华润锦纶差异化、功能化产品的比例。本项目计划投资1.98亿元,预计于2007年11月正式投产。项目完成后,预计每年新增生产能力6600吨,新增销售收入 2.3亿元,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01年。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董事傅春意先生、应伟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推荐石善博先生、赵卓英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无异议。
    会议对傅春意先生、应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报告》,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并参照其他上市公司情况,会议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予以适当调整,调增为每人每年津贴3.0万元(税后),按月支付,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会议以及为办理公司业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聘期届满,会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做审计等相关业务,聘期一年。
    6、会议决定于2006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5项议案。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善博先生,汉族,生于1965年11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华润机械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兼总经理,现任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无。
    赵卓英先生,汉族,生于1966年2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广州中山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德信行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特殊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华润机械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