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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19日电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了加快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产业升级,改变水泥工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整体竞争力不强的状况,发改委制定了《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规定,限制新建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此类项目,必须经过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该负责人表示,除一些受市场容量和运输条件限制的特殊地区外,限制新建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此类项目,必须经过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任何地方和企业不得新建立窑及其它落后工艺的水泥生产线。
对于外资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水泥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国外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对国内水泥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上的并购协议,须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该负责人还表示,从现在实际情况看,多头核准项目是导致水泥过快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自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之后,水泥项目除禁止类项目外,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而许多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经贸委均有权核准水泥项目,只要是日产2000吨以上规模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投资者就钻政策空子,报省发展改革委不予核准的项目就改报省经贸委核准。出现了地方发展改革委和地方经贸委争着核准项目的情况。这次《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转发除主送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等单位外,还抄送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的是希望地方政府能起监督作用。
(责任编辑:单秀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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