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0月19日电(记者 周慧敏)日前在海南省博鳌举办的两岸农业合作论坛上,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刘震涛指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已经由自发、分散和无序逐步走向集约、规范、产业化。
刘震涛说,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台湾一些拥有“一技之长”的农民通过各种渠道自发地在福建、海南、广东等地进行小规模投资,自种、自养、自销。接着又出现了台商经营的饲料厂、农产品加工企业,但大多都自发和分散,且经验不足。随着两岸频繁的、多样化的农业交流的开展,台湾的农业技术和有效的管理经验以及精致化、高附加值的理念在大陆传播,并逐渐形成向集约、规范、产业化趋势发展的特点。
他列举了六个不同的表现形式,包括:
利用台湾优势品种如花卉等,结合当地资源和技术人员,经企业化管理的生长阶段,通过自己开辟的市场渠道销售给客户,形成产业链。这类模式管理规范、规模很大,年产量有的高达1000万株,如从台湾嘉义落户北京的“三益”兰花就是一例。
与当地农户合作,以签约方式供应种子、饲料,定价收购农产品、禽产品,共同承担风险。
大量利用当地土地,聘用一批两岸的农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以市场紧俏的瓜果、蔬菜为主要品种,雇佣当地农民生产,分级、分类包装后自行加工或进入批发市场,自成一个农业产业体系。
与当地农场、农民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通过自己的物流系统进入大陆各大城市的超市和批发站;或者,以台湾“产销班”经验为基础,组织几十户农民,生产销售规格、品质、型号、品牌相同的瓜果,把小农经济纳入到集体之中。
以一批台湾知名企业为龙头,经营蔬菜基地、乳牛基地、禽蛋基地,为当地树立现代化农业企业的典型。
以台湾出资者为主体,规划开发农业示范区,并在经营的土地中划出一定面积,建立教育培训基地、育种育苗科研基地、生产资料运输工具仓储基地等不同功能区,吸收当地农民从事各项经营活动,吸收台湾农民和技术人员从事农业活动。
刘震涛说,这六个不同特色的集约、规范、产业化趋势,有的比较成熟,有的尚在筹划之中,两岸农业合作亟须各方面的支持,建立稳定、快捷而又受到保护的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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