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荣飞发自北京
“党中央在如此重要的文件中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这还是第一次。”民政部人事教育司教育科技处处长甄炳亮对《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表示。
甄炳亮所说的重要文件是前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 《决定》提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主要是由政府、事业单位和民间社会团体提供的福利性和公益性服务,内容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甄炳亮表示,专业的社会工作是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是现代社会的安全阀。
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学家曾做过研究,认为“社会投资”与“经济投资”一样能获得回报。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5.7%,而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其他社会经济要素的贡献率只有4.0%。
另据一些国家的统计,志愿服务工作能够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8%到14%左右。据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与管理系孙莹副教授推算,2004年志愿服务在我国创造的社会经济价值应该为1320亿至2310亿美元。人才缺口200多万
由于中国的特点是政府倡导、组织、实施社会工作,社区的群众性文化娱乐、环境卫生、体育健身、扶贫帮困、联防治安等一系列工作都基本由行政管理人员一揽子承担,不但使现有社区工作者过于辛劳,工作质量也很难提高。
甄炳亮向记者分析,我国现有1.4亿老年人,6000万残疾人,5000万城乡贫困人口,这些群体都需要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而全国民政系统直接、间接从事社会工作的人估计有40多万。从其他地区和国家经验来看,美国有67万社会工作者,占总人口的千分之二。以此推算,我国需要260万左右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从人才供应机制来看,2000年以前我国有29所大中专院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到目前,院校扩大到200多所,但每年毕业生只有1万多,缺口是显然的。”甄炳亮说。
为此,《决定》提出要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制度保障
而大规模的人才培养,其前提首先是《决定》所表示的,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
甄炳亮坦承,目前我国社会管理,社区建设,福利养老等服务机构中,服务人员的专业性、服务质量和社会地位不够高,这反过来无法激励高校和学生投入社会工作培养。
2000年,从香港的发展中获得启发,民政部开始向人事部提出了关于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民政部在2003年初向各省市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积极倡导有条件的省市大胆开展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2004年7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民政部一步,颁布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从工作标准角度规定了社会工作这个职业的工作要求、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也是制度探索的一种。不过其侧重的是建立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在职业鉴定中地位设定稍低,与技工排在一起。而在西方和我国港台地区,社会工作者需要很强的专业背景和相关培训,属专业技术人员。”孙莹表示。
鉴于此,今年7月20日,人事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这是首次将社会工作纳入专业技术的范畴,是明确的职业定位。”甄炳亮说。
随着《决定》的正式出台,甄炳亮表示,民政部将积极组织专家,制定职业水平考试大纲,做题库,联合人事部及时进行全国范围内资格考试;同时将组织民政系统内业务司局,探讨社工岗位要求。
由于现行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规定还是一个倡导性标准,甄炳亮表示,今后将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推动社会工作的相关立法,由倡导性标准转到强制性标准。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