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公布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发改委今天公布了历时两年多编制完成的《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据此,到2010年,我国水泥工业新型干法水泥比例要达到70%,新型干法水泥技术装备、能耗、环保和资源利用效率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到2020年水泥工业基本实现现代化。
在此之前,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水泥工业产业政策。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水泥企业建设项目过去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投资者就钻政策空子,报省发改委不予核准的项目就改报省经贸委核准,出现了地方发改委和地方经贸委争着核准项目的情况。
根据新出台的《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今后,除一些受市场容量和运输条件限制的特殊地区外,限制新建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此类项目,必须经过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任何地方和企业不得新建立窑及其它落后工艺的水泥生产线。
“对于外资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水泥建设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国外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对国内水泥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上的并购协议,须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新政策限制日产2000吨以下规模的水泥项目,是否意味着将中小水泥企业拒之门外,以此限制中小企业的发展呢?上述人士表示,产业政策不是针对所有制的,是基于水泥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来考虑的,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都要认真贯彻《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
该人士表示,“产业政策中没有任何针对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限制性措施,并且明确提出鼓励水泥工业利用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鼓励私人资本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向水泥工业投资。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20A2)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