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来自中国保监会的消息称,为有效促进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满足广大农民保险保障需求,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村人身保险健康规范发展的通知》。
    《通知》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在县城设立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或者通过保险中介机构开展农村人身保险业务。 《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应将保险公司撤销县以下分支机构的行为作为分类监管的考虑因素,对辖区内多次撤销县以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加强监管。
    《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办农村人身保险时,必须提供客户权益告知书或进行投保风险提示,并在犹豫期内对1年期以上人身保险的投保人进行100%回访。回访应包含责任免除、退保条款和犹豫期等项内容。另外,应加强农村保险营销员的管理和培训。 (辛 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