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将于近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06年10月20日起开始停牌,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的决议公告后按规定复牌。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