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无弃权和发对票。
    二、关于公司受让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设备的议案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40%股权的参股子公司)因其未来发展和科研战略的需要,将进行搬迁,由于现有部分制药设备不再需要使用,且搬迁成本较高,因此提出对外转让,并聘请湖南开元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设备进行了评估。该部分备共55台/套,截止2006年6月30日,设备帐面原值为728.86万元,帐面净值为360.19万元,评估值为359.65万元。经公司对设备考察和调试使用,该部分设备符合本公司片剂生产需要,决定受让上述设备。2006年10月19日,公司与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设备转让协议》,双方确定以评估值为基础,扣除截止到2006年10月31日上述设备的折旧金额后,本次交易最终价格为人民币329.07万元。
    因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设备转让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5人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另4名非关联董事(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均表决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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