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近期有关重大经营事项公告如下:
    近日,根据我公司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决议精神(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签定了期限为两年,金额为三亿元人民币的免保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2 亿元,贸易融资和非贸易融资保函额度共人民币1 亿元,其中贸易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 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三元支行签定了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三亿元人民币的免保综合授信额度。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非贸易融资保函。其中我控股子公司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可以使用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使用时由我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