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9日(星期一)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0月19日(星期四)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分别为李格女士、陆小平先生、王庆祝先生、袁鹏先生、李贞女士、朱建明先生、邵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设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房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试验研究设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出售资产的累计帐面净值为6973.86万元,累计评估价值为7564.21万元,预计累计成交金额为7343.86万元,预计累计产生的利润为370万元。累计评估价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39%,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1%。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2.87%。
    公司监事会认为,出售上述资产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