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0月20日消息:日前,“2006胡润(胡润新闻,胡润说吧)百富榜”在上海发布。然而,“百富榜”前十名的其中一位房地产大亨,虽个人坐拥财富100亿元,其所拥有的大集团却连续几年欠下巨额税款,经税务部门多次催缴,至今仍欠税达2800万元(不含滞纳金)。 富豪这边上了“百富榜”,那边又上“欠税榜”,这样的反差实在令人感到难以理解。
是房地产企业真的资金紧张吗?答案恐怕并非如此。即以此次登上“欠税榜”的房地产集团为例,在长期拖欠税款的同时,这个上了胡润“百富榜”前十名的集团曾参与过很多社会公益活动,并多次为“希望工程”、“广东省十大民心工程”等活动捐资;就在今年,该集团还被评选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奇怪的是,有钱摆在那里排百富,却无钱履行法定纳税义务,这显然说不过去。
显然,既然富得流油跻身富豪,还要拖欠税款,就只能说明“非不能为实不愿为”了。拖欠下来的税款,房地产企业或许可以用作投入其他项目,或者通过一些公益事业提升企业的影响,比较之下依法纳税则被视为一种“没有任何收益”的付出。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不仅一些资金紧张的小房地产企业纷纷挖空心思偷逃税款,即使声名显赫的“地产大鳄”一样概不能免。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偷逃税的打击力度。然而即便如此,房地产企业偷税、欠税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甚至呈现出不断上升的态势。笔者以为,要想遏制这种趋势,除了加大打击力度之外,改进现行的房地产企业征税方式或许不无裨益。
当前,税务机关在检查税收情况时,一般都是以年度为单位,而楼盘多为滚动开发,开发期间一般在账面上不体现利润,因而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屈指可数。当一个楼盘销售接近尾声时,开发商就已经开始用卖房款去开发第二个楼盘,而不会等到结算。因此尽管楼盘在一个接一个的卖,但是账面上却一直是亏损的。如果税务机关能够以开发商的每个项目为单位,与建设部门等做好协调工作,从项目工程通过验收时就开始予以重点监管,这样的现象应该可以得到有效的遏制。
实际上,此前已有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的新闻见诸报端。而此次“百富榜”富豪又上“欠税榜”这样强烈的反差,不过是房地产企业逃税新闻中的一个极端个案而引人注意。其实,在这里应看到的问题是:其一,一些房地产企业偷逃税款说明现行的某些制度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因此完善制度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其二,成了富豪的房地产企业主应讲求君子富裕起来后,还应该自律,为富而仁,为富守法。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