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全国妇联专题调研组最近对10城市千名进城务工妇女的调查显示:妇女在我国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农民工队伍中女性约占30%左右。
这次调查对象来自于26个省份。 调查显示:女农民工63.4%在30岁以下,86.7%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这是城市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务工前后家庭收入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年平均收入由8551元上升为2005年的19229元;去年女农民工有51.6%给老家寄过钱,平均每人寄了4994.23元;有86.7%认为自己的生活有所改善。
据介绍,近年来,各地妇联立足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探索总结出8种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的推进模式。
一是立足市场,按需培训定向转移。把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妇女就业技能作为加快转移、促进增收的基础工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根据妇女实际和市场需求,采取自办、联办、协办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
二是搭建平台,引导妇女有序转移。发挥妇联组织网络健全、信誉度高的优势,建立劳动力转移输出基地;与有关部门和用工单位联合,举办劳务洽谈会、招聘会等活动;搭建“中国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网”,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搭建供需平台,提高农村妇女有序转移的规模。
三是打造品牌,做大市场接纳转移。采取公司运作、吸收加盟等方式规范管理,以质量求生存谋发展,培育出一批有影响的家政品牌,如四川“川妹子”,山东“大姐”,陕西“米脂婆姨”,广西“八桂月嫂”、湖北“木兰花巾帼家政”等,提高了安置务工妇女、服务城镇居民的能力。四是区域协作,互利双赢联动转移。建立泛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妇女合作组织,促进东中西部妇联之间合作,加强输入地与输出地对接,推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在区域间有序流动。
五是开发项目,拓宽渠道就地转移。建立妇女手工制品商会、编织协会等组织,开发适宜妇女从事的来料加工项目,拓展转移就业空间,通过“编织小产品,就业大舞台”,帮助农村妇女“家庭生产两不误”。
六是加强扶持,返乡创业带动转移。通过争取贷款、协办手续等方式,扶持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管理能力的妇女返乡创业,形成“回流”经济,带动妇女就地就近转移致富。
七是树立典型,宣传表彰引导转移。通过召开表彰大会、组织创业典型演讲、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推广典型的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村妇女打破传统观念,积极参与劳务输出。八是强化维权,以人为本稳定转移。注重对女农民工的服务,发放维权帮助卡、开设热线电话、开展新市民教育、成立流动妇女组织等,特别是发挥妇联优势,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维护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全国妇联最近还针对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情况,在河北、吉林、浙江、四川等10省50个县100个村的万名成年妇女中开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73.4%的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其个人创造的收入占家庭收入的49.1%,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缺乏资金、技术和致富门路是农村妇女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