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保监会日前批准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试办外汇人寿保险业务。这是我国首次允许保险公司开办长期的外汇人寿保险业务。
两部门批准试办该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允许以外汇收取保费、支付保险金以及进行保险合同的计价结算;规定投保人为境内居民个人或者非居民个人;允许外汇保费收入在境内或境外运用,除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外,不得结汇。
随着居民持有的外汇存款增多,以及境内人员境外留学需求等的增多,存在着对外汇寿险品种的实际需求,广东等地方甚至出现规模颇大的地下外汇人寿保单。专家认为,现在推出外汇人寿保险业务,可以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有保险公司人士认为,外汇人寿保险将是一种很好的外汇投资工具。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