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雪丽
    国资委将要求9家央企控股股东限期解决清欠问题。其中9家央企占用资金达到50亿元人民币,占到占用资金总额的20%以上。
    大股东占款将被严查。
    为在12月31日前做好全部清欠工作,日前,中国证监会联合包括国资委、银监会、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发文,督促各方积极配合打好清欠攻坚战。
    尽管七部委拟联合发布的文件尚在作最后文字上的修改,但其基本精神已经确定。
    据《上海证券报》引述权威人士透露,文件将提出6方面要求,首先,国资委将要求9家央企控股股东限期解决清欠问题。其中9家央企占用资金达到50亿元人民币,占到占用资金总额的20%以上。这其中包括三九系、华源系等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严重的资金占用问题。
    目前除了央企以外,相关文件中还提到,地方政府应要求辖区上市公司限期解决占资问题。
    同时,文件提出对国有控股股东负责人掏空上市公司导致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自身陷入经营困境责任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撤消其在国有控股股东中的任职,并通过国有控股股东提议罢免其高管资格。对民营控股股东清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要向银监会通报不诚信记录,限制其信贷。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新刑法修正案的出台对清欠工作的责任追究打下了扎实的法制基础,而即将启动的责任追究机制将严格按照新刑法修正案对清欠不力的公司责任人予以司法介入。
    根据不同情况,相应责任追究也有所不同。该权威人士还表示,对既是占用责任人又是清欠责任人的高管清欠不力的将完全使用刑法修正案,严惩不贷。
    但对既是占用责任人又是清欠责任人但清欠措施尚组织得力的,能保证年底前完成清欠工作的,将根据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同时,对自身没有占用责任但有清欠责任的高管,如果年底前仍然清欠不力,其不勤勉不尽责的行为将受到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包括市场介入,警告和罚款等手段。
    据了解,证监会已经要求各地证监局对9月30日前没有完成清欠工作的上市公司以稽查手段进行现场检查,摸清占用原因、占用责任人,并且把证据固定下来,限期完成检查工作。因此,集中进行现场检查是各地证监局下阶段的重要使命。与此同时,抓重点公司,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占用大户成为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