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分别为:陆海民、彭心田、章 顗、孙 峰、王三太、罗江滨、陈国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决议:
    1、通过“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统一委托审计管理办法》(评价函[2005]224号文)的要求,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经过有关程序,财务决算报告统一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2.7的规定,公司聘任王婷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9日
    (附王婷简历)
    王婷,女,1970年1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1991年参加工作,1999年至今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