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三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15张,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15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发展需要向中信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同意公司为其本次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2006年10月19日起至2007年10月18日止。本项议案内容详见《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临2006—029号)。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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