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53%)法人股继续被司法冻结,冻结起止日为2006年10月19日至2007年4月18日。
    特此公告。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