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10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06年10月19日14: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到监事7名。刘苗夫监事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徐兰监事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杨金友监事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徐兰监事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中期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06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在宣威进行两个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投资设立云南天聚化工有限公司(暂定名)和受让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四方云电投能源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评审;上述两项对外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交董事会审议,各位董事对该投资项目充分发表了意见;上述两项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重大投资决策审核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向天盟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聚氯乙烯、向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电石等两个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天盟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聚氯乙烯和向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电石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以上两个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意见是客观的;上述两项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交董事会审议,各位董事对关联交易充分发表了意见,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昆明电化厂应收账款作坏帐核销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该制度尚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能实施。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该制度尚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能实施。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该制度尚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能实施。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