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价扣除工业地价后的60%第七(临时)会议于2006年10月20日在成都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3日发出,外地监事以传真方式发出,本地监事直接递交。 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决议如下:
    经投票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核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1、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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