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办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刊登后,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拜访投资者、网上路演和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根据沟通和交流的结果,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决定维持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交易的A股股票将于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复牌。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及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等文件。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中国,南京,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