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冀证监立通字[2006]2号),称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
    本公司将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并将视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