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10月20日,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柏坡发电公司与西柏坡第二发电公司共用生产设施的议案》。 由于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二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下称“河北建投”)的控股子公司,因此西二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电公司”)与西二公司共用生产设施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西二公司建设的两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作为西柏坡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其生产运营需租用西电公司部分可共用的生产设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西电公司与西二公司签署了《共用生产设施使用合作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对方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9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平山县。主营电力生产和销售,投资建设2台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第一台机组已于2006年9月投产发电,第二台机组预计在11月投产发电。河北建投持有该公司55%股权。
    2、交易标的
    西二公司租用西电公司的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化学氢系统、MIS系统、通讯及生产调度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水管线等。
    3、交易金额和支付方式
    西二公司向西电公司每年支付共用设施使用费816.1万元,自西二公司拥有的两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月起按月支付。
    4、有效期
    该协议在西电公司和西二公司存续期间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用生产设施的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公平、公正、合理。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