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 年10 月20 日在公司总部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7 名,实际表决监事5 名,监事张东升委托孙海平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吴宁、邹志英因公请假,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祥英女士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规定和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2006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远东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稿),并同意提交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 年10 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