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0月31日大限的临近,上市公司清欠工作正式进入攻坚阶段。不过,证监会的围剿似乎并没能真正地威慑到某些大股东。昨日,宝硕股份(600155)就曝出大股东占款5.35亿元的新账。因涉嫌虚假陈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自查查出资金大缺口
昨日宝硕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注函《关于对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要求公司对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对此,公司的自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9月30日,宝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宝硕股份(含下属分、子公司)资金为5.35亿元。
其中,宝硕股份替宝硕集团支付工资及各种保险1.37亿元;宝硕股份下属分、子公司为宝硕集团支付工资、各种保险及垫付原料款等费用高达3.98亿元。
当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就宝硕集团占款问题连线宝硕股份证券方面工作人员时,得到这样的回答:宝硕集团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在宝硕股份上市之前兼并了11家国有困难企业,非常的不容易。所以作为下属公司,宝硕股份为宝硕集团垫付了公司职员的工资。
“父债子还”招致虚假陈述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不是“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的力量推动,恐怕在宝硕股份中报中未曾提及的大股东占款问题,在即将披露的公司三季报中也不会“见光”。
公开资料显示,宝硕集团目前持有宝硕股份总股本的41.86%,为宝硕股份控股股东。
昨日公告一出,宝硕股份在大盘中应声跌停,至昨日收盘,该股收盘价2.37元,较开盘价下跌7.06%。当被问及股票近期走势时,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说“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在财富证券分析师王磊看来,“这显然严重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什么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屡禁不止?“归根结底是因为上市公司造假成本太低。要想惩治证券市场中的‘害群之马’,监管部门需要重拳出击。”知名维权律师严义明对本报记者表示。
“亡羊补牢”未为迟也?
在昨日公告中,宝硕股份提出了追讨占款的措施。其中包括成立专项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工作小组、成立专项法律小组、督促宝硕集团聘请评估事务所立即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审计等等措施。
而据记者了解,宝硕股份已聘请中介机构,拟对大股东清欠方案进行尽职调查,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并将具体操作方案尽早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公司承诺,一定在2006年12月31日彻底落实。
不过,对于上述补救方案,王磊认为,当务之急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否则,宝硕股份很可能和东方电子一样,因虚假陈述招来维权官司。“我想谁都不愿看到另一个东方电子的出现。”王磊表示。 崔吕萍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