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水 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3日召开,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前实施后用募集资金补回流动资
金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湖南新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宋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谢彦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伟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林康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6年11月10日上午10:00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0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投资设立湖南新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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