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10月23日收到深圳市新润联拍卖行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亚奥拍卖有限公司"关于拍卖王淑贤持有的承德帝贤针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自然人股90356575股的通知"。 通知称:"我们两家公司接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定于2006年11月14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永通大厦12楼B座对王淑贤持有的承德帝贤针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自然人股90356575股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9352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详见2006年10月19日《证券时报》第A6版)。请贵公司通知其他有意竞买上述拍卖物的贵公司股东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于2006年11月10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保证金帐号:开户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采田支行,帐号:2002090742;并持有关资料到上述银行办理拍卖保证金确认手续,参加竞买。如不通知,责任由贵公司自行承担。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5-82184982 13902446256毛先生 0755-83113119 13316895159谷先生"。按通知要求,公司提醒广大股东,有意竞买者,请按通知和拍卖公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2006年10月20日,大股东王淑贤先生收到《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和《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10月19日已经受理了王淑贤夫人徐桂莲女士关于确认股权的诉讼。徐桂莲女士在诉状中称王淑贤名下208,324,800股的股权为夫妻共有财产,按双方约定,徐桂莲女士拥有王淑贤名下股权的60%,王淑贤私自以个人的名义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莲花路支行签订了为下板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深圳市菱丰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的个人担保合同,并未经徐桂莲女士同意。因下板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深圳市菱丰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未能履行判决,徐桂莲女士从《证券时报》上得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要拍卖股权,徐桂莲女士认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拍卖王淑贤名下的股权有60%为她所有,冻结、拍卖股权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请求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王淑贤所持208,324,800股"帝贤B"股权的60%归徐桂莲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根据《规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该中止执行对王淑贤先生的股权进行拍卖。目前,徐桂莲女士已分别派人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请求中止执行申请书》。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承德帝贤针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