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工商局表示,为贯彻实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0月23日起,全市工商部门依据工商职能,组织对零售商促销行为开展监督检查。昨日下午,工商徐汇分局执法干部对辖区内徐家汇商圈的零售商促销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涉嫌违反《办法》的两家服饰零售商进行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华山路名品街一家名为“萨托尼”的专卖店中,只看到醒目的特价标签,却不见原价标牌和降价原因。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该店营业员表示原价在衣服自带的吊牌上。从吊牌上可以看到,这些现价一二百元的服饰原价动辄上千,最高的达到2500元。可当执法人员要求营业员提供按原价销售的凭证时,几个营业员互相推诿了一番,最终也没有拿出凭证。另一家标称“美国花花公子”的服饰店则挂出几大张“清场特价”宣传单。而这是《办法》明令禁止的。工商部门认为,这两家服饰零售商涉嫌利用虚构原价打折和虚构清仓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涉嫌违反《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对此,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将店内的不实宣传牌和标有虚构原价的价格标签清除,并将对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结合这次开展的监督检查,本市工商部门将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零售商的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新规当头商家纷打“擦边球”
新规定实施第八天,上海市工商部门开始执法检查,市经委则明确表示将出台实施细则,在可能接受3万元处罚的行政大棒下,商家们坐不住了。
先收起打折招牌再说
下午三点,天山路上的小张收起了挂在店门口的打折促销的牌子,“听说现在工商在查,我不清楚是不是违规。反正把牌子收起来终归是好的。”据介绍,小张店里卖的是男士衬衣,一般靠数量取胜,“比如衬衫,毛衣,我会卖得很便宜,有的衣服宁愿赚得很少,也要让它卖得好。”而想卖得好,只能甩出低价,为此在10月份后,他就挂上了“全场促销,29元起”的招牌,但“这段时间不敢再挂招牌,免得惹事端。”
去掉“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每天前十名享受七折优惠。”当记者昨日走进王小姐在华山路上的饰品店时,发现王小姐已经把没口醒目招牌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去掉了。
刚入行半年的王小姐上个月在朋友的介绍下推行了这样的促销活动,“其实顾客也并没有跟我计较到底是不是前十名。”王小姐说此招也只是表示自己的诚意。”其实写上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我也是照人家的做法,新规定出来后,大商场肯定有自己的策略,我们这样的小店只能早预防了。”
寻求新营销手段
“最近我们的货都卖脱销了。”前段时间引起“增值回购热”的某珠宝公司负责人表示,政策的出台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所以我们去年就在考虑吸引客流,但又不是一味以降价打折的方式。”他表示,同打折、返券一样,增值回购也在表明商家的让利行为,但是由于错位经营,并没有引起相关顾客的反感。“在营销手段上,各商家可能会在新办法出台后有所作为。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肯定是利好,我也在等待市场进一步的规范。”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