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大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15000000股、温州三瑞投资有限公司8287539股、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7183614股的股权事宜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