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6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6年10月19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在公司基本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汉川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须存放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基本开户银行设立的专用帐户上,董事会同意在公司基本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汉川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以存放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本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新增年产2万吨子午轮胎用钢丝帘线项目"贷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8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6年10月16日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6,000万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6,800万元,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京都验字(2006)第06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净额为44,9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年产2万吨子午轮胎用钢丝帘线项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用银行贷款投资建成了该项目。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偿还"新增年产2万吨子午轮胎用钢丝帘线项目"已借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