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科技董事会已于2006年10月9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10月23日以传真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参加表决董事9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审议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审议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人民币1亿元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11月16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