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3日,在海南三亚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7日以当面送达、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本公司董事林波、黄阳旭、麦庆华、曾忠生、吴焕春、黄阳辉、苏光辉、雎国余、赵伟、谭劲松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刘焕彬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谭劲松先生代为表决。本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刘焕彬先生任期届满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焕彬先生,系原华南理工大学校长、国内著名造纸专家,自2000年10月29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到2006年10月29日连续任期将届满6年,特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对刘焕彬先生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的重大贡献表示敬意和感谢。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雎国余先生任期届满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雎国余先生,系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著名经济学家,自2000年10月29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到2006年10月29日连续任期将届满6年,特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对雎国余先生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的重大贡献表示敬意和感谢。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隋广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刘焕彬先生和雎国余先生,连续任期已届满6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组成将出现空缺,现董事会提名增补隋广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隋广军先生简历:
    隋广军,中国籍,男,1961年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主要从事产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的研究与教学工作。曾任暨南大学特区、港澳经济研究所开放经济研究室主任、副所长;暨南大学企业管理系主任、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 MBA教育中心主任,企业发展研究所主任;2004年9月起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现兼任中国工业经济促进会副理事长,以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000060)、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0028)、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00029)三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刘少波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刘焕彬先生和雎国余先生,连续任期已届满6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组成将出现空缺,现董事会提名增补刘少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少波先生简历:
    刘少波,中国籍,男,1961年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暨南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广东省金融研究重点基地主任,主要从事资本市场运作、公司投融资、企业购并和风险投资等方面的研究与教学工作。曾任广东省连南县政府副县长、暨南大学金融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现兼任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经济学会副会长、广东证券市场研究副会长,以及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南粤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拟定2006年11月24日,上午9时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隋广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刘少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6年11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有执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会议登记时间:2006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4、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伟、申庆飞
    联系电话:0759-3632030
    传 真:0759-3632000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6号
    邮 编:524022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会议所有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事项: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们作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隋广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补刘少波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隋广军先生、刘少波先生先生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隋广军先生、刘少波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3、同意推举隋广军、刘少波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签名:雎国余、谭劲松、赵伟
    附件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隋广军、刘少波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6年10月24日于广东
    附件四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隋广军先生声明
    声明人隋广军,作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
    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隋广军
    2006年10月24日于广东
    附件五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少波先生声明
    声明人刘少波,作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
    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少波
    2006年10月24日于广东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