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0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06年10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5名;董事吴爱民先生、左杰先生以及董事尹聚民先生因公务请假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施金明先生以及董事邹峻先生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陈舒女士因公务请假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隋广军先生代行表决权;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陈为钢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下列事项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及下属企业不良资产予以核销的议案》
    1、同意对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含深圳市医药公司)不良资产5,739,285.56元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5,392,011.29元、存货347,274.27 元)。
    2、同意对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不良资产6,109,504.50元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3,385,783.35元、其他应收款2,045,345.10 元、存货678,376.05 元)。
    3、同意对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不良资产273,089.04元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246,084.76 元、存货27,004.28 元)。
    4、同意对深圳市制药厂不良资产20,468,011.72元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 4,168,191.15元、其他应收款3,151,093.90 元、存货13,148,726.67 元)。
    5、同意对深圳市一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不良资产1,208,596.51元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 866,645.51元、其他应收款341,951.00 元)。
    6、同意对深圳市一致药材公司的不良资产1,069,352.11元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1,069,352.11 元)。
    以上各企业核销金额总计34,867,839.44元,其中累计已计提坏帐(跌价)准备金32,153,520.54元。董事会同意将以上核销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