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细则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3、监事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并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决议。
    4、监事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受让土地使用权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