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3日召开五届三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调整北方工程玻璃项目预算,决定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阳光镀膜 玻璃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镀膜)和全资子公司格拉斯林有限公司(下称:格拉斯林 )共同投资在天津北辰科技园区兴建工程玻璃项目,注册资本16000万元,由阳光 镀膜和格拉斯林分别出资75%和25%。
    三、同意张旭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