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 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二OO六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1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盐城商铺的议案》:
    为积极回笼资金,做大做强建材主业,董事会同意出售公司所拥有的江苏省盐城市华兴路步行街商铺(1007#、1009#、1011#、2080#、2082#,面积共计176.02 M2)。房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按照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价格为基础,由我公司与购买意向方以不低于评估价协商确定。其中1007#、1009#、1011#三套商铺评估价110万元;另2080#、2082#两套商铺还未评估。
    因相关手续较为复杂,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办理出售上述房产的相关事宜。
    同意1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发挥现有土地资源效益,改善资产状况,整合制造资源,同意将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三厂[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三厂为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汇丽股份持股90%)的分公司]位于周浦镇塘东六组的33.5亩生产经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和全部建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土地证号:沪国用(南汇)字第817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沪房汇字第07736号)出售给南汇区土地储备中心,以南汇区土地储备中心所委托的房地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价格人民币39,703,800元作为本次出售资产的出售价格(2005年12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同意由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出售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06-17)
    同意1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