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公司将于近期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 cninfo. com.cn)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关于通过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龙宇先生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0月23日下午14:00
    5、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0月19日-2006年10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0月19日、2006年10月20日、2006年10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0月19日上午9: 30-2006年10月23日下午15: 00中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常宁宫休闲山庄
    7、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02名,代表股份113,748,6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28%。其中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含委托董事会投票的股东)共901名,代表股份31,599,06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50.96%,占公司总股份的18.4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72名,代表股份87,352,08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90%。其中,非流股股东(代理人)共1名,代表股份82,149,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87%;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36,9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06%,占公司总股份的0.02%;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60名,代表股份5,165,58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8.3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730名,代表股份26,396,57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42.57%,占公司总股份的15.38%。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具体内容见2006年9月16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1、投票表决结果(单位:股)
    同意票占参加表决
代表股份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股份比例(%)
参加表决全体股东 113,748,661 108,973,834 4,747,727 27,100 95.8023%
流通股股东 31,599,061 26,824,234 4,747,727 27,100 84.8893%
非流通股股东 82,149,600 82,149,600 0 0 100%
    2、流通股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率(%)
网络投票股东 26,396,572 21,646,345 4,747,727 2500 82.00%
现场投票股东 36,900 12,300 0 24,600 33.33%
委托董事会投票股东 5,165,589 5,165,589 0 0 100%
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合计 31,599,061 26,824,234 4,747,727 27,100 84.8893%
    3、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股) 表决意见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2,065,555 同意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7,314 同意
曾青云 1,594,936 同意
林美玉 1,352,417 同意
胡心平 1,283,721 同意
中国银行-兴安证券投资基金 1,250,781 同意
黄泽湘 1,231,772 同意
熊意辉 860,261 同意
李国风 759,091 反对
陈磊 729,200 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延峰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网络投票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操作指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参加表决人员具有合法资格;公司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进行投票的授权委托真实、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