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6人,实到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对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