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3日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宁波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s://www.cninfo.com.cn,及2006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关于投资设立宁波辰寅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宁波辰寅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拟与日本国岛田商事株式会社合共同投资设立宁波辰寅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并刊登了《公司对外投资公告》,该合资公司的设立需上报国家商务部批准后实施。
    2005年初,公司按商务部有关要求,将投资设立宁波辰寅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上报了国家商务部,至今尚未获得批准文件。
    公司为实施发展战略,加快融入经济全球化潮流的步伐,与法国霞日集团就衬布业务的营销、品牌、生产、技术等进行全方位战略合作进行了洽谈,并于2006年2月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拟设立合资贸易公司和合资生产公司,从公司发展战略考虑,经与日本国岛田商事株式会社协商,决定取消《关于投资设立宁波辰寅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终止实施公司与日本国岛田商事株式会社签订的《合资意向书》。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修改《关于〈中外合资建设年产1200万米高档服装里布项目〉二期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作如下修改:
    1、苏州宜新织造有限公司由公司与苏州新星织造有限公司双方共同投资设立。修改为:公司、苏州新星织造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中海恒纺织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资设立。
    2、苏州宜新织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700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4,6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苏州新星织造有限公司以土地、厂房、设备等实物资产作价投资3,0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修改为: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4,6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新星织造以设备作价投资1597万元(以200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调整后的帐面净值为1597万元,评估值为1555万元),现金出资48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01%;中海恒以土地3.3348公顷使用权作价投资1000万元(以200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调整后的帐面净值为382.15万元,评估值为10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9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宜新公司投资方的增加不会对高档里布项目投资及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本次董事会就《关于〈中外合资建设年产1200万米高档服装里布项目〉二期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进行修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