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13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10月23日上午以通迅表决方式召开了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有:胡永峰先生、李智华先生、丁跃先生、管同科先生、宋涛先生、孙志平先生、麦建光先生、李卫平先生、舒曼女士,应参加9人,实际参加9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全面修订〈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全面修订后的《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新《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拟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投资者欲了解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详细内容,请登陆巨潮网查阅(www.cninfo.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全面修订〈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全面修订后的《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制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稿),对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作出全面修订。投资者欲了解修订后的《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详细内容,请登陆巨潮网查阅。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全面修订〈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全面修订后的《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稿),对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作出全面修改。投资者欲了解修订后的《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详细内容,请登陆巨潮网查阅。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聘任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05年度的审计工作,现已期满,决定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06年度的审计工作,支付报酬为40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3、4、5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00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召开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6年11月28日上午9:30在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