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0月24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詹军道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56,606,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56,606,546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通过的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赞成56,606,546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补选马超为公司董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陕西臻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