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 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10月13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九人,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八人。陈军先生、何平虹女士、杨国成先生、姚丽萍女士、张德鸿先生、陈国强先生、邱铜先生、袁世明先生8位董事参加了会议,独立董事邓万凰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呆账的议案》。
    会议同意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3,380,725.28元。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