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在南京举行的全省农民工工作座谈会上,我省部署了落实农民工十件实事的各项举措,并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其中为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将下大力气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凡是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
在座谈会上,有关部门提出,除了加紧解决政府项目拖欠问题外,还将抓紧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进一步落实劳动者权益告知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确保到年底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公开处理。据悉,今年年内,我省将出台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并于12月中旬,公布一批欠薪严重的用人单位名单。
另据了解,昨日,南京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出一张大罚单:江宁区中前建筑工程公司因违法分包、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极端群体性事件,被无限期禁止在南京市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同时,该公司还将被吊销企业资质证书。据悉,这是南京市近年来因拖欠民工工资被通报的最重的一次罚单。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后发现,六合区丰安科技办公楼建设单位为南京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安公司),施工单位是南京市江宁区中前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前公司,法人代表孙光龙,项目经理夏林)。中前公司承接工程后,项目经理夏林将工程大部分层层分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杨某、丁某等。由于层层分包,加之丰安公司工程款未能及时足额到位,导致63名农民工工资得不到落实。(王宏斌 于英杰)
又讯 南京市就业管理处人士说,正在开展的对农村124万劳动力的调查,将对其中有就业愿望的人,发放城市劳动力人口所持的《就业登记证》。这一做法不久还将扩大到长期在宁的外来人口。
对农村劳动力,南京市已出台政策,凡适龄劳动力,均可免费参加一次就业培训。对就业培训市级财政给予补贴,最高的每人200元。持有《就业登记证》后,持证人可免费在公共职介机构求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与单位终止合同的,依法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其中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人,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持证者可领取工商执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补贴等。 (王卫庭)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