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定
向回购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持有的不超过130000000股的公司股份,并将该等股
份予以注销。 回购资金来源以公司对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和关联方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冲
抵应支付的回购价款。
    本次定向回购涉及国家股股份处置,尚须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由于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
减少至不低于501136029.00元,为此,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6年10月10日)起45日之内
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
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担保。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1号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
    邮政编码:150009
    联系电话:0451-82281891、82281422
    传真:0451-82281861
    联系人:陈子辉、李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