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将出资1270万元,以每股1元的原始价格受让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20.82%的股权。
    ● 此项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理顺双方的投资比例,充分发挥本公司在陆交中心项目上的综合优势,在未来的经营领域内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强的赢利能力。
    一、交易概述: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5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9名董事,实到8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每股1元的原始价格受让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陆交中心20.82%的股权。由于截至目前为止,陆交中心尚未发生营运,具体交易价格将参考评估值确定,双方将采取协议转让股权的方式,由本公司出资1270万元受让该项股权,受让后,本公司将持有陆交中心70%的股份。
    鉴于股权转让的有关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现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于2006年10月25日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武威路789号
    法定代表人:沈建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主营业务:上海西北物流园区的规划、设计开发,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经营,仓储、物流业的管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目前该公司的主要股东为:上海盈富投资有限公司占其总股本的32%,上海未来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占其总股本的33%,上海新杨工业园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其总股本的30%,上海金环工业有限公司占其总股本的5%。
    截止06年9月30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39,600,684.73元,净资产为99,999,969.73,元,负债总额为539,500,715.00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493,677.11元,主营业务利润2,571,942.04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77809408-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71021006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989号甲
    法定代表人:王建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6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陆上货物运输信息发布,货运信息咨询,货运代理,物流专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凡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自2005年7月25日至2035年7月24日
    陆交中心成立于2005年7月25日,该公司由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西北物流”)和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万元人民币。2005年10月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通过了向长发集团收购陆交中心42.86%股权的议案,之后陆交中心又于06年2月因发展需要进行了增资扩股,从原注册资本700万元增资至1000万元,增资额3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投入,西北物流放弃优先受让权,增资后本公司占陆交中心股份总数为60%。2006年4月,鉴于陆交中心项目已成为上海市工商领域2006年现代物流重点推进项目之一,公司为了满足其发展需求,同意陆交中心采取增资扩股方式将注册资本从原1000万元扩股到5000万元,长江投资公司以现金增资的方式按同比例增资2400万元,共计投入3000万元,仍占总股本的60%。
    陆交中心原计划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根据上海市发改委关于项目投资规模中公司自有资金应达到35%的配比要求,陆交中心的股东于2006年5月二届四次股东会约定同比例进行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扩大到7750万元。因考虑到项目建设的时间紧迫,根据双方约定,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的审批程序履行相应程序,由西北物流先一步增资到位后本公司再进行增资。西北物流已如约在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了增资。增资后,陆交中心的注册资本为6100万元,本公司占49.18%的股权。目前,由于该公司尚未发生营运,公司净资产尚未发生变化,资产总额为6100万元,净资产61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出让方: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转让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1、转让的价格
    1.1双方同意以原始价格进行转让。
    1.2本次转让20.82%的股权,总价格为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万元整(小写¥12,700,000.00元)。
    2、转让价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一次性支付,30天内到帐。
    (二)费用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陆交中心”承担。
    (三)利益风险的转移
    双方约定,股权转让利益风险的转移以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基准日为准。从交易基准日之后,甲方转让股权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入乙方。
    (四)双方约定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所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变,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五)本协议生效条件
    1、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经甲方董事会决议通过;
    2、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经乙方董事会决议通过;
    3、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通过。”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06年8月14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陆交中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沪发改贸(2006)016号文批准确认陆交中心项目总投资估算1.6650亿元,据此,陆交中心目前的注册资本已经符合与项目规模的配比要求。因考虑到该项目的技术与市场是以本公司团队为主,根据西北物流的提议以及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保持陆交中心目前的注册资本6100万元不变,双方将采取协议转让股权的方式理顺双方的投资比例,截至目前为止,陆交中心尚未发生营运,公司净资产尚未发生变化,因此西北物流拟将其拥有的陆交中心20.82%的股权以每股1元的原始价格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出资1270万元受让该项股权,具体交易价格将参考评估值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拥有陆交中心70%的股份,将有利于公司加强对陆交中心的管理和发展。
    有关此次股权的评估报告及其交易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作进一步披露。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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