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10月24日,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10月14日发出),公司九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参与了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参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如下事项:
    一、2006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全文刊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正文刊登在2006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
    公司董事崔步翔先生发表书面说明如下:
    中粮集团、华润集团应加紧办妥股份转让手续;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要求中粮集团尽快按程序在办理股权转让事项的同时提出股改的动议案。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15万元(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自负)。
    三、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亿元人民币(关联董事于旭波先生、岳国君先生、胡永雷先生已回避表决)
    为偿还到期的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岭支行2亿元人民币借款,公司决定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年利率5.85%)。
    上述事项第二、三项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