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郴州市物价局郴价[2006]97号、114号、120号电价调整文件,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公司所属永兴、郴州、汝城分公司销售电价在现有电力销售价格基础上进行调整,经测算,调整后上述三个分公司平均每千瓦时别上调0.0261、0.0404、0.0294元,本公司由此每年将增加主营业务收入2648万元。 以上调整电价永兴分公司从2006年8月抄见电量起执行,郴州、汝城分公司从2006年9月抄见电量起执行。
    公司所属宜章、临武两分公司的电价调整事宜正在办理之中,待物价局批准执行后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月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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