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10月25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377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内容请查阅2006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https://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