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 2006年10月24日在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举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经理侯瑛先生拟调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经本人提出申请,辞去现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研究、选择,并征求被提名人意见,聘任赵代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赵代勇先生简历:
    赵代勇:男,汉族,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高级统计师。先后在吉兰泰盐场从事统计员、主管统计、计划等工作,曾任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企管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制钠事业部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为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本人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董事会一致选举李德禄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刚先生担任副董事长。
    个人简历:
    李德禄:男,196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阿拉善盟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阿拉善盟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王 刚:男,194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吉兰泰盐场采盐车间副主任、精盐分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吉兰泰盐场党委委员、副场长,阿盟经济处副处长,吉兰泰盐场场长、党委副书记,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被评为自治区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选举李德禄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赵代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被选举人、受聘人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的提名、 履行了法定程序。
    3、所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和相关工作经历,接受的专业教育及学识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胜任所聘任工作。
    同意李德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赵代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于学舜 张治务 张巨林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