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6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涂传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广东明珠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广东明珠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认购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配售股份的提案》。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 20日召开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配售股份的提案》。本次广东大顶矿业公司有限公司定向配售股份,将原股份30000万股增至33000万股,实际增加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定向配售股份价格为8.00元/股(以北京中证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的2006年6月30日每股净资产价值确定),向原有股东按同股同权比例配售。
    本公司作为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目前持有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2.02%股权,共计3606万股。从2002年本公司投资参股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增强了本公司的获利能力,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根据本次定向配售资料(详见附件),配售成功后,项目公司有更广阔的获利前景,能给股东更大的投资回报。为此,与会董事同意如下事项:
    1、认购本次配售股份中按我司原持股比例应配售的股份;
    2、认购本次配售股份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股份;
    3、认购本次配售股份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额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如果超出公司董事会权限,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授权涂传岚董事长代表本公司签署购买前述股份所需相关合约、文书和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有关手续。
    董事李新梓先生与提案所涉为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